合格條件 列印 E-mail

我們歡迎所有馬來西亞承認的國家人民,不分種族、宗教、性別或年齡。除此之外,這項計劃允許申請者攜帶他的配偶,年齡低於21歲的未婚孩子及60歲或以上的雙親一起參與成為依靠者。

財政需求

申請人應有財政能力支持他在馬來西亞參與這項計劃。財政證明可以是現金,存款,債券,證券,產物和其他資產。

  • 申請者年齡低於50歲者必須提供證明擁有流動資產價值至少馬幣 RM 500,000.00 和離岸收入每月馬幣 RM 10,000.00。

  • 申請者年齡50歲或以上者可以符合財政證明擁有流動資產價值馬幣 RM 350,000.00 或可以證明擁有政府批准退休金每月馬幣 RM 10,000.00。

  • 退休人員領取受政府批准的養老金必須提供證明擁有財務價值至少馬幣 RM 200,000.00 和每月養老金收入有馬幣 RM 10,000.00。

  • 新申請者如果購買價值至少馬幣 RM 1,000,000.00 的房產物業,一旦被批准將降低定期存款數額。

  • 申請者必須在獲得了來自馬來西亞移民廳的條件批准信後,符合一些財政標準。請進一步閱讀 《何謂合格的申請人》


文件需求

請者個人詳細資料到來馬來西亞的目的、各類公文如銀行報表、工資單、養老保障單,都均須準備妥當以便申請順利通過。歐貝亞將一一協助客戶擬訂這些文件。請進一步閱讀 《何謂合格的申請人》


健康需求

您 必須擁有良好的健康,至低限度您必須能夠到來馬來西亞進行健康檢查。申請者不得帶有愛滋病毒或肺結核等傳染病.。申請者還必須在馬來西亞取得有效的醫療保 單。然而,如果您不能獲得保單因為年齡問題,我們將為您申請豁免此需求。 (更新於2007年3月17日)請進一步閱讀 《何謂合格的申請人》

 

其他需求

  • 您申請人不可是在馬來西亞移民條規下不許入境的人士

  • 來自以色列、南斯拉夫(塞爾維亞和黑山)的申請人則需特批。

  • 有意在馬來西亞砂勞越州居住的申請人,年齡必須超過50歲,並須符合特別的財政需求。 (更新於2007年3月17日),請進一步閱讀 《何謂合格的申請人》






注:歐貝亞台灣辦事處於2009年6月份成立,台灣客戶可以直接與台灣辦事處的負責人-謝小姐(電話:933923538)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