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我的第二家園>的居留證持有者享有多項福利,讓您在馬來西亞的生活更加舒適及愉快。福利詳情如下:
生意 & 投資
居留證持有者可投資於馬來西亞本地的私人公司並可活躍的參與業務[受管制依據於相關部門現有的政府政策,法規和準則]。
僱用工作
年齡於50歲或以上的合格第二家園參與者,以專業的技能和在經濟的重要區段需要的專門技術,您就可以向馬來西亞政府提出有關於工作的申請。申請兼職工作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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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必須通過馬來西亞:我的第二家園的特別委員會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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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合約必須指出申請人是從事兼職工作並附上工作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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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星期的工作時間不可以超過20個小時
出入境的自由
居留證持有者如果擁有永久房屋地址將可申請馬來西亞:我的第二家園的身份證。此身份證將讓您以居民的身份進出馬來西亞的國境。除此之外,居留證持有者在馬
來西亞逗留沒有任何的期限;您可隨意居住在馬來西亞。
家庭三代成員可為依靠者
居留證持有者的雙親,如果年齡於60歲或以上,居留證持有者的太太和21歲以下未婚的孩子將可以申請為依靠者,一同到來馬來西亞。
稅務
居留證持有者必須遵從馬來西亞的稅務政策、系統以及法律,且不可享有各國外交人員所擁有的稅務豁免權。然而,自2004年起,個人所有源自外國的收入,都可享有免稅優惠。
購置汽車
每位居留證持有者都可以把一輛私房車帶進馬來西亞使用,或您可以購買一輛在馬來西亞裝配的汽車,並享有豁免入口稅、地方消費稅以及銷售稅等優惠。此項優惠必須自獲得居留證的六個月內向馬來西亞財政部提出申請。
注:私家車定義為在申請馬來西亞:我的第二家園計劃之前就已經購買/註冊的私房車方可。
購置房地產
<馬來西亞:我的第二家園>的居留證持有者,您可在獲得居留證一年後把作為財政證明的定期存款提取RM 50,000.00 (50歲以上)或RM 150,000.00 (50歲以下),來購置符合以下條件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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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沙勞越的一些地區,單位價值超過 RM 3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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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馬來西亞的其他地區,單位價值超過 RM 250,000.00
教育
當然,您的孩子將可以在許多擁有國際水準的學府當中擇一就讀。您可在獲得居留證一年後把作為財政證明的定期存款提取RM 50,000.00(50歲以上)或RM 150,000.00 (50歲以下),來支付孩子的教育費。
如果您的孩子將在馬來西亞進修,他必須在獲得私人學府錄取通知書後,另獲取學生簽證。
醫療
馬來西亞有許多國際水準的醫療設施。國有設施的醫療服務只收取低廉的收費,而私有設施也素有價廉物美的聲譽。有些醫療服務已在您的馬來西亞醫療保單中受
保。當然,您可在獲得居留證一年後把作為財政證明的定期存款提取RM 50,000.00(50歲以上)或RM 150,000.00
(50歲以下),來支付醫藥費。
家務助理
這項計劃允許居留證持有者聘用一位女傭來協助您的家務,讓您不必浪費寶貴的時間來處理瑣碎的家務。 每位申請人只可以申請一位家務助理,然而必須符合馬來西亞移民廳的規條與方針。如果您的女傭並非來自柬埔塞、印尼、泰國、斯里蘭卡或菲律賓,將須獲得移民廳的特別批准。
注:歐貝亞台灣辦事處於2009年6月份成立,台灣客戶可以直接與台灣辦事處的負責人-謝小姐(電話:933923538)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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