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種族、宗教、性別或年齡,我們歡迎所有馬來西亞承認的國家人民。除此之外,這項計劃允許申請者攜帶配偶及年齡低於18歲的未婚孩子。
財政需求
申請者
在獲得馬來西亞移民廳所發出的《條件合格書》後, 成功申請者必須符合以下的財政標準。
i) 年齡低於50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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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開設馬幣RM 300,000的定期存款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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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後,可以提出最多馬幣RM 240,000供被批准的用費,包括購買房屋,孩子在馬來西亞的教育費及供醫藥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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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第二年開始直到整個計劃的期間內,必須保存至少馬幣RM 60,000。
ii)年齡高於50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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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選擇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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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設一個馬幣RM 150,000的定期存款戶口,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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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擁有受馬來西亞政府承認的海外收入至少每月馬幣RM 10,000,如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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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後,可以提出最多馬幣RM 90,000供被批准的用費,包括購買房屋,孩子在馬來西亞的教育費及供醫藥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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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第二年開始直到整個計劃的期間內,必須保存至少馬幣RM 60,000。
備註:
1) 成功的申請者必須以馬幣開設他們的定期存款戶口。
2) 參與者必須獲得馬來西亞旅游部的批准書,才可以提取定期存款。
3) 參與者如果決定終止這項計劃,可以隨時提出他們所有的存款。無論如何,他們必須先得到旅游部的批准。
醫藥報告
所有申請者和他們的依靠者(配偶及孩子)必須同時提呈在馬來西亞任何一所私人醫院的醫藥報告。
醫療保險
獲批准的參與者和他們的依靠者(配偶及孩子)必須擁有在馬來西亞受承認的有效醫藥保險。
限制
<馬來西亞-我的第二家園>計劃參與者不可以在馬來西亞工作。除此之外,他們也不可以參與妨礙馬來西亞安全或政治敏感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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